湖南高考综合改革启动,不分文理科
2018-06-21 11:49:40 浏览:1466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方案》围绕考试招生制度各个关键环节,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对湖南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5个方面12项改革内容。
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贯彻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等。
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加考试的选择性,减轻学生负担,为学生个性发展奠定基础。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提高高职院校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构建合理规范的高考招生激励机制,纠正高考加分的过度功利化倾向。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确保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高校学习。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加强高校招生自主自律,杜绝招生违规行为的发生。改进录取方式,进一步优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等。
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各类招生考试安全管理,健全各有关部门协作机制。依据国家考试招生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等。
五是适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探索高校招生录取和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即“两依据、一参考”)。
《方案》明确: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为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命题试卷。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