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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重要通知!六大部属师大取消免费师范生,招收公费师范生将有4大变化

2018-08-13 09:52:06   浏览:1693

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改为“公费教育”政策,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且履约任教服务年限从原来的10年调整为6年。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根据通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7年5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2012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同时废止。

这意味着,今年央属高校免费师范生计划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公费师范生。

费用:免费变为“两免一补”

从2007年开始,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大的师范专业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

新规提出,从今年起,国家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6所部属高校的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以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

同时,教育部鼓励各地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开展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目前,一些地方初步建立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办法》明确,会将地方制度探索正式纳入国家制度体系并逐步健全。

转专业:非师范生也可转入

如对本专业不满意,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二次选择专业。

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新规还为非师范生的进入创造机会。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履约:年限10年变6年

规定还调整履约任教年限。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而此前的履约时间为10年。

对此,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释,“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此举将惠及10万名左右公费师范生。”

《办法》还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

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

深造:教书半年后可在职读研

此前,因为履职期间无法考研,不少免费师范生只好毁约深造。本次《办法》也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做出如下规定: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学校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学校根据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除上述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公费师范生在报考、学习、转专业、就业、读研、任教等环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0年招10万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政策推行10年,成效如何?今天,教育部亮出成绩单。

从2007年到至2017年,6所部属师大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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