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汇总| 高考延迟后的各院校艺考动态汇总
2020-04-08 17:06:42 浏览:1570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结合专业人才选拔特点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河北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方案调整如下:
一、已组织完成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原定方案不变
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艺术类测试工作已经完成,评分标准、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原定方案不变。
二、部分专业不再组织校考,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
安徽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等专业使用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
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相应类别校级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
三、采取网络视频考试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校考
经我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采用网络考试形式进行部分专业校考。在确保安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将现场考试调整为“网络提交作品(视频),考评分离”的考试方式。学校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我校已和“小艺帮”APP【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备案号:教APP备4400036号)】深入合作,制订了一套安全、严谨、公平的网上报名和考试的办法。考生可在线上完成考试,避免聚集。
因考试方式变更,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查方式做出相应调整,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考试须知,充分理解和掌握考试流程及视频录制软件使用方法,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模拟考试、按要求进行正式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试视频。
四、网络考试工作方案
(一)各专业考试方式
1.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等4个专业进行网络视频考试,考试形式为初、复试。考生根据考试科目要求,使用智能手机在“小艺帮”APP上进行网络视频录制和上传。
2.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摄影、数字媒体艺术等9个专业实行网络视频考试,考试形式为一试。考生根据考试科目要求,使用智能手机在“小艺帮”APP上进行网络视频录制和上传。
3.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学等3个专业实行网络视频考试,考试形式为全程录像的笔试考试。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进行网络视频考试,全程录制考生笔试考试过程,考生须按照考试要求进行考试,考试结束时上传考生考试全过程录像和作品照片。
(二)考试时间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安排考试场次和考试时间,考生根据我校各专业考试安排进行网上约考,所有网络考试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
各省份、专业考试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五、评审方式
网络视频考试仍以专家组评审的方式给予最终成绩。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视频制定明确评分标准,严密评分组织、严格评分纪律,评分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确保考生成绩复核及申诉渠道的畅通,保障考生权益。
六、监督和违规处理
为防范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考试系统在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多次进行身份认证和活体检测。学校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强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复核和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违规或作弊者,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通报该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统筹安排退费事宜
因考试形式变化,对不认可我校网络视频考试形式或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已报名专业考生,我校将统筹安排退费事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
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将会精心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考试和选拔方案。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防替考作弊和造假等行为,考试全过程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违规违纪考生及有关人员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
如考生手机不具备报名、录制功能,可与我校招生办公室(0311-85334781)联系,我校将协助考生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或生源高中联系,为考生提供智能手机录制考试视频服务,保障考生权益。
校考工作方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联系方式: 0311-85334781。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委员会
2020年4月4日
02 邯郸学院关于调整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公告
鉴于疫情对招生考试的影响,为切实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招生办法予以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已组织的专业校考,原定方案规则不变。
江苏省舞蹈表演专业;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均已组织完校考,上述专业的成绩使用及录取原则均保持不变。
二、未组织的专业校考,调整专业考试与录取方式。
(一)在山西省招生的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取消组织校考,专业成绩使用山西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
(二)在湖南省招生的音乐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消组织校考,专业成绩使用湖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
(三)在山东省招生的音乐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消组织校考,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相应类别联考成绩。
三、河北省内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一)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两个专业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使用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
(二)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考试方式不变,承认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校考成绩。
四、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咨询电话:0310-7090228
招生网址:http://zs.hdc.edu.cn/
特此公告!
邯郸学院
2020年4月4日